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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2();“军令已下,岂能儿戏!还不动手!”

周孟害怕了,主要是还丢人,忍不住起身辩驳,“我不是你的手下,也不是兵。”

“进了军营,就得按军营的规矩来!”

“不是我要进军营的!”周孟气。

“三少爷!”郑云冲阻止他继续顶嘴。

“哪来的三少爷!”周衢之问到他脸上,郑云冲不敢再言。

“不管什么原因,进了军营,就得守军营的规矩。妄作主张,私逃出营,劝阻不听,反而变本加厉,何其放肆!主帅在上,还敢顶嘴,再加十棍!”周衢之扫视一圈落在周孟身上的目光格外严厉。

“侯爷!”徐副将赶紧拦人,对周孟道,“三少爷,你赶紧同侯爷认个错。”

周孟低头,“好,我认错。我下回注意。”

“你们要违背军令?!”周衢之虎目扫过郑云冲等人,“还不拖下去!”

周孟被拉下去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顿打,棍棍到肉,后面是棍棒声,喉间是压抑回去的痛吟。他咬着袖子,疼得额头青筋凸起,脸色涨红,却硬是不发一声。

等到打完,头上身上已被汗水浸湿,疼得眼泪在眼眶打转,他死死忍住,最后晕了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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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摔门出去的时候,天可晴了。日头高照,晃得人眼睛疼,阳光晒在头皮上有点刺疼。

他闷着头迎面还撞上了一个老头儿,好在及时刹住脚步没把人撞狠,他下意识地道歉,心里抱歉得很,老人连连摆手,“没事没事,走路要看路啊小伙子。”

他朗声应了,声音干脆,还有朝气,还扭头提醒老人家慢走。

也许一场大雨或者大雪,会更具有戏剧性,可偏偏那天光照充足,马路上的沥青都晒出来了。

后面没有人追来,这是预料之中的事。

表弟堂弟们不会,他们巴不得他被打得更狠一点,至于老周,他早就没了期待。

其实不生气,反正只要姑姑、奶奶一开口,他不是被拎着耳朵就是挨踹,有时候老周还挥着酒瓶子砸他的肩膀或者后背。

其实老周不爱喝酒,因为以前被管的严,这不是手里也没个东西吗,索性酒瓶子就上了。

脑袋倒是没砸过,万一砸出血来肯定也难收拾,老周这点好,揍他专挑结实的地方。

他好面子,他也是,这点遗传可以证明他们是亲父子。

他喜欢当众教子,他压不住爱当场反驳,说的那些话他全都忘了,可不知怎么的,画面一幕幕在眼前上演,像是隔着屏幕在看一出哑剧,俩人一唱一和的,倒像是说相声的架势。如果表情不那么狰狞的话。

扇耳光什么的,他不大喜欢这种挨揍的方式,打人不打脸,伤面子,也伤自尊,总归当众给来几下子,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接受的。

他揍李文跃,也是因为没忍住,那孩子嘴碎的慌,大概是打疼了,他嚎啕大哭,堂兄来劝架,可那说的话,有分明的指向性,他又没忍住,连人家一起揍了一顿,最终伤及面有点广,被人几个联合起来殴了一顿。

后来在网吧里呆了一夜,第二天回去的时候就见满屋子的人。

一个眼镜盒甩到了他脑袋上,也许是睡的太晚了,有点脑子不清醒,他有点火了,就大喊了句干嘛呀。

老周问他为什么要欺负弟弟,还把人打得那么重。

他将原委说了一遍,不说还好,一说她姑姑和奶奶立刻叫骂起来,说的话太不入耳了些,他忍得嘴里都有了点铁锈味,最后实在没忍住,顶了嘴。

不对,也不是顶了嘴,就是嘲笑了她们那尖酸刻薄样,说也就罢了,关键是像个猴儿精学人家,学的有点太是模样了,弄的大人大怒,外加一个堂兄忍不住笑。

老周就上手了。

他的兄弟侄儿们对他敬畏的紧,他也是那一辈很出息的人,因为这点敬服,他总爱拿他来给后辈当警戒。

巴掌落下的时候脸皮子上有点肉裂开的那种疼,很快就麻麻的,脸一动像是在扯黏着的老油布,重重的扯不动。

他在大街上走了一圈又一圈,最后上了一辆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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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少爷?三少爷你醒了?”

是长生的声音,周孟一动弹,后背往下疼得他直抽气,还有点凉飕飕的,他一扭头,看见那青红紫三色交错的屁股蛋子,就在光天化日、朗朗乾坤之下毫不羞涩地像世人展示着自己的模样。

“别动别动,这还有伤呢。”

他挣扎了一番,实在疼得受不了,让长生给他遮上,长生说,“这才换完药,还不行,还有伤口呢,免得化了脓。”他声音低了下来,也许是怕他伤心。

他不会的。

深吸了口气,长长吐出,缓解一下因为伏卧有些生疼的内脏。他叫长生给他背书,长生背不出来,长兴进来了,他叫长兴给他背。

长兴这孩子是有点本事的,识字、勤勉、话少但说话得体,他自认自己做不到他这样。

长兴给他背诵三字经,这是他到这儿学的第一本书,学它是为了重新给自己扫盲识字。

保不准哪天会用到,不求写得如何好,至少不会因为不识字被人糊弄。

第二天长兴去府上拿了《论语》来,他念一句,周孟念一句,念熟了他就尝试背诵。

长兴还赞叹他记性好。

天越发热了,外面是练武的士兵们的哼哈声,还有兵器相接之声,有时看到地面上的强烈刺目的光,他会有点心烦意乱。

缓了几天,伤口愈合了,青紫红肿也消下去了,周孟觉得差不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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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的天有点热,祁州这一带有些萧条,干燥炎热,植被不多,还缺水,行走路上,时不时地给马飞驰扬起的灰尘呛到。

城中饭馆的沿墙根儿一带,有诸多乞丐懒洋洋地靠在一边,挠着身上头上的虱子,太阳大的时候呢,就找个阴凉的地儿要饭,但是遇到人多的时候,或有锦衣华服的人经过时,谁还管他太阳不太阳呢,填饱肚子最重要。

要饭的也是划分地盘的,要是抢了人家的地盘挨揍不说,得来吃的喝的铜板还得被分走一大半。

所以找个人少的地儿,带上一个碗,一支竹竿,衣服破烂点,脸上脏一点,逢人经过哀嚎一声,叫声大伯父行行好,也能讨点吃的。

要说平日里也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些乞丐,偏偏这一带多了个怪人。

那人穿着短打,头发蓬乱,破碗往地上一放,往那儿一蹲,也不乞讨,也不叫嚷,就盯着路人来去。

不过初当乞丐的人最初都有这么不好意思的时候,这不奇怪,但过了两天,此人便越发显露出与众不同来,惹得其他乞丐觑眼观察。

他身边放着一个四四方方的包袱,捆得方正结实,每到早上他便卸下包袱,将一个粗烂的牌子往地上一立,竹竿墙边靠,放下碗后便蹲在墙边捧着书读。

疾行的人忍不住瞟一眼,无事经过的人忍不住停留看稀奇,往来多了,就扎起堆儿瞧热闹。

那人捧着书嘴唇嚅动,他身侧的牌子上写着“乞讨”二字,无端令人觉得有些嚣张意味在里面。

字奇丑无比,仿若刚学写字的幼童。

有好事的低下头细瞧,却见那人读的正是《论语》。

众人对他的身份揣测不已,以为是流落到此地的读书人,但见那两个字又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
还有人问话他也只是动动唇而不作答,便有人以为他是个哑巴,又瞧他随身带着行李,又猜测他是流落到这儿的贫苦人家。

也有人观察的仔细,见他的碗干净,手脚也干净,除了脸有点脏兮兮的,便忍不住猜想此人可能是遇到了难处才出此下策。

总归瞧稀奇的人爱围着他嘀咕议论。

一个上午,碗里就能积满铜板,遇到大块的银子,他便摆手示意人家拿回去,只要铜板。

有时铜板满了,他就抓一把分给身边同样行乞的老者和小孩,一时之间,令众人觉得此人有几分高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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