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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打量着丁林,见丁林剑眉横扫,眼神冷邃。腰别一条皮带,上挂装武器的皮夹,但皮夹里面装的并不是弓弩,而是别的武器。

他见丁林举起过这个武器,应该比弓弩要厉害。

赵轩龙是炠汲国宰相赵府大少爷,也见过金风国的服饰,从来没见过丁林这样穿的。因为赵轩龙是凡人,他并没见过仙境的修士。

“也许是金风国的最新服饰吧。况且,这人有一把少见的武器。”丁林的怪异穿着,让赵轩龙很是好奇。

于是他跟丁林抱拳道:“阁下,我们部落简陋,今晚就在敝处和我一起歇息,如何?。”

丁林看了看草原上漆黑的夜晚,自己不好赶夜路,这赵少爷又好意邀请自己,那就一起住吧。

丁林点头答应。

赵轩龙看丁林答应一起住,很开心。

他本来想着没人会跟自己这个三百斤的大胖子共处的。

他,

这么一个被赵府淘汰的人,

每个人都躲着他远远的,然而,跟这个穿着异域服饰的异国之人却并不讨厌他。

所以他很开心。

赵轩龙暗暗认为丁林也许是仙界的弟子。从外表和胸怀,都远远超越了凡人。他不能怠慢尊贵的客人。

赵轩龙请丁林到自己的帐篷,叫人送来了一坛酒和一只大羊腿,摆在一条小方桌上。

这可是部落里所剩不多的粮食了。但是赵轩龙还是令人拿了出来。

赵叔跟赵轩龙说:“龙主,我们只有这些了。”

赵轩龙斥道:“没有又何妨?我们不能怠慢客人。”

然后,又转向丁林,跟他说:“阁下气宇不凡,我们虽是小部落,但也不能辱没阁下。况且,刚才多有得罪,理应当好酒相待,以陪不是。”

这死胖子,见识还有一套!

为人亦豪爽。

丁林看着这情景,便想起前世一首诗:

“五花马,千金裘,呼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。”如李白《将进洒》所说,钱财名誉并不在意,世上难得有共同嗜好的朋友。只是喝上美酒,一切烦恼都会烟销云散。

丁林突然有很深的触动。

在仙界,他总是小心的应对着仙子,严谨的工作以求将来,身心不曾放开过,也从未遇到此等大方豪气之人。

所以,来到凡人世界,丁林变得开心起来。

两人在小方桌着落座。

“阁下怎么称呼?”

“我叫丁林。”

“好听的名字。丁兄,敝处太小,今晚只能请你跟我睡一个帐篷。我们睡前先喝点酒、吃羊肉,如何?”赵轩龙客气道。

丁林开心道:“我也喜欢吃羊肉。两个大男人挤一挤无妨!”

“请问您怎么称呼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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